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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轉貼自郵件》

昨晚我參加一個的安全防範的研習會,讓我很驚嘆!

這場研習會是由一個叫 Pat Malone

的人主持,他是知名人士的保鑣,並教授警察及海軍的SEALS 徒手格鬥。 

以下建議非常實用,多看幾次,受用無窮!

 

1.警方的提醒:手肘是身體最有力的部位。距離夠近,就善用手肘! 

2.假如歹徒向你要皮夾或錢包,不要遞給他,

而是將皮夾或錢包往遠處丟去

歹徒很可能對財物比對你有興趣,

他會去拿皮夾或錢包,這是你逃跑的機會。

往反方向拼命跑!!

 

3.假如你被丟進車子的後車廂:把車後燈踢破

將你的手從洞中伸出去, 用力揮手,

駕駛人看不到你,但是其他人看得到。這個方法救過無數人命。

 

4.女性常常在購物、吃飯及下班後進入車子,

然後就坐在駕駛座上處理事情(如記帳、列清單等)。

千萬不要坐在駕駛座上處理事情!

歹徒會藉機觀察情勢,闖入車內,拿槍威脅,控制你的行動。

進入車內,立即鎖門,駛離現場。

 

5.在平面停車場及立體停車場的幾個注意事項 : 

A.要警覺:環顧四周;察看車內的乘客座和後座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接近車子時,留意車底。

 

B.假如你的車子停在箱型車旁,則應該從乘客車門進入你的車子。

   許多連續殺人犯都是趁著女性要進入車中時,將她們拖進箱型車中加害。

 

C.觀察停放在你左右兩邊的車子

   如果有男性單獨坐在最近的鄰車內,最好回到購物中心或辦公室,

   找保全人員或警察陪你回去。

   寧願防患未然,也不要終生遺憾。(大驚小怪總比喪命好 )

 6.搭電梯,不要走樓梯

(樓梯間是一個可怕的地方,容易讓人形單影隻,變成最好的犯罪場所)

 

7.假如歹徒有槍而你並沒有受到他的控制,一定要跑!

   一百次中,只有四次歹徒會襲擊逃跑的目標;

   即使他攻擊你,大多不會是致命的部位,要跑!

 

8.身為女性,我們總是發揮同情心:不要再這樣!

   這樣會增加被強暴或是殺害的機會。

※一個叫泰得*邦迪(Ted Bundy)的連續殺人犯,

  就是一個相貌堂堂並且受過良好教育的人,總是利用女性的同情心。

  他走路時帶著一根手杖或是跛行,

  經常要求別人「幫忙」他進入車內或是看一下他的車子,趁機綁架受害者。 

有人告訴我,他的朋友在晚上聽到門口有嬰兒在哭,

不過當時已經很晚了,而且她認為這件事很奇怪,於是她打電話給警察。

警察告訴她:「無論如何,絕對不要開門。」

 

這位女士表示那聲音聽起來像是嬰兒爬到窗戶附近哭,

她擔心嬰兒會爬到街上,被車子碾過。

警察告訴她:我們已經派人前往,

無論如何不能開門警方認為這是一個連續殺人犯

利用嬰兒哭聲的錄音帶,

誘使女性以為有人在外面遺棄嬰兒,騙她們出門察看。

雖然尚未證實此事,但是警方已經接到許多女性打電話來說,

他們晚上獨自在家時,聽到門外有嬰兒的哭聲,

請將這個消息傳給其他人,不要因為聽到嬰兒的哭聲而開門。

請嚴肅看待這封電子郵件

因為上禮拜六「美國頭號通緝犯」( America's Most Wanted)節目中,

報導路易斯安那州的連續殺人犯時,提到了「哭泣嬰兒」的假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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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喬伊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